OUTSIDE IN標志設計即人們所說的市場創意和顧客創意,也就是說從商品的開發到廣告的表現,一種站在消費者的立場考慮問題的 姿態或意思表現。但畢竟銷售這個東西是以賣出商品為目的的。
80年代之前,企業邏輯成為一種標志設計戰略概念,消費者市場成為廠家說了算的地方。現在又怎么樣了呢?消費者是第一位的,市場變 成了向下傾斜的市場,就連最為重要的企業形象都必須從植根于顧客的生活方式和商品體驗這一顧客創意的角度來創作,否則就不能為人們所接受。
這是實現市場銷售的一個思想大轉變。企業的態度當然也必須隨之轉變。隨便拿起一個廣告的稿件看一看,廠家夸贊商品特征的表現大概已經沒人認可了。最理想的原稿的LOGO創意是,這個商品和服務可以給顧客帶來怎樣的價值和欣喜,給顧客的日常生活創造出怎樣的嶄新的形式。
我認為和消費者一道成長起來的 OUTSIDE IN這一標識不光在廣告表現上,在企業的生存發展上必定成為一種使命性的東西。廣告的制作為了贏得消費者的共鳴,理所當然是有相當難度 的。顧客創意這一標識概念一定要成為所有企業活動的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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